湖南消息據《長沙晚報》報道,6月23日,湖南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天心分局原局長朱罡私放在押人員案等案例。
  朱罡,男,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天心分局原局長。2012年10月29日,朱罡憑藉在長沙市國家安全局領取的空白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及其本人以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天心區分局的名義出具的要求將罪犯汪斌提出偵審的公函,私自到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辦理了將汪斌提回重審六個月的手續,當天將汪斌提出星城監獄,予以釋放。2013年4月,朱罡又為汪斌辦理延長提回重審期限六個月的手續。汪斌被釋放後潛逃至印度尼西亞至今未歸。2013年6月20日,星城地區人民檢察院對朱罡以涉嫌私放在押人員罪立案偵查。2014年6月12日,雨花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罡犯私放在押人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Y  (原標題:長沙國安官員私放在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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